只有植根于生命土壤之中的一体感[37]——在精神土壤之上的则是对于其他世界观形式的理解艺术——方才有希望慢慢协调我们所受到的——犹如马的眼睛受到所带眼罩的遮蔽那样的——特殊偏狭和局限。不论眼罩从生物学上看多么有用,认识者之为认识者,却必须超越它延伸开来,同时并意识到它的存在。
从我们提出的真正“一体感”的典型例证,可以完全清楚地看到,一体感不仅跟所有对于人格行为的理解性再感觉和再实施,而且也跟一切可以正确地称为“同感”的东西有着深刻的本质差别。两者——再感觉和同感——完全排除一体感和认同。综观一体感的这些典型例证,还使我们明确了第二个重要的情况,这就是:在人的精神的和心理身体的本质统一体中,一体感可能发生的“地点”何在。——这个“地点”必然在身体知觉和思维精神性的人格存在之间,前者以独特的一体形式包括着所有感官感觉和局部感情感觉,后者是处于中心地位的一切“最高级”意向行为之行为中心。我觉得可以肯定的是:不论我们的精神位格中心[38]及其关联体,还是我们的身体躯体和一切作为此一领域的变型以及进一步限定所产生的现象(如感官感觉和感情感觉,亦即感性感觉),从本质法则上看都不容许发生我们在上述典型例证中所指的一体感和认同:每个人都单独具有他自己的身体知觉和他本质上属于个体性的精神位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