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有一年多不见踪影了,我倒是乐在其中,我真不想再见到他了。他不醉的时候,只要见我在一旁,总是揍我。于是,他在的时候,我就尽可能溜进树林子里去。这一回,有人看到他淹死在离城十二英里的河里了。他们断定淹死的人就是爸爸,错不了。他们说这个溺水的人身材和爸爸不相上下,同样穿着破衣烂衫,头发长得出奇,全都符合爸爸的特征。不过尸体在水里泡的时间太长了,已经面目全非,认不出是他了。人们说,他脸朝天漂在水面上。他们把他打捞了上来,就在河边埋了。我自在逍遥的日子没持续几天,因为我突然想起一件事:我确信淹死的人不应该脸朝天浮在水面上,而应该是背朝天。我敢打保票,这个淹死的家伙不是爸爸,是一个穿着男人衣服的女人。我的心里又不舒坦了,看来别管我多不想再看到老头儿,他早晚有一天会出现的。
我们断断续续做了大约一个月的强盗,后来我洗手不干了。其他弟兄也陆续退出了。我们没抢劫过什么人,也没杀过什么人,不过就是装装样子。我们常做的事是从林子里跳出来,冲向那些赶猪的人和那些坐马车把蔬菜运到菜市场的妇女。不过我们从没有把她们扣押起来过。汤姆·索亚把那些猪叫“金条”,把萝卜那类东西叫“珠宝”。事后,我们回到山洞里去,吹嘘我们的功绩,装模作样地说杀了多少人啦,给多少人留下了伤疤啦。可是我看不出这样能捞到什么好处。有一次,汤姆派一个弟兄手里举着一根点着的火把,到镇上跑了一圈。他把这火把叫作信号(是通知全帮的弟兄集合的)。他说他得到了探子的秘密情报:明天有一大队西班牙商人和阿拉伯富翁要到洼洞那里宿营,他们赶着两百头大象、六百只骆驼和一千多匹精壮的骡子,这些牲畜背上驮着金银财宝,更主要的是他们的警卫才四百人。按他的说法,我们可以搞一次伏击,把人统统杀光,把东西全部抢走。他说我们必须擦亮刀枪,做好战斗的准备。他自己连辆萝卜车都对付不了,却非让我们把刀枪都擦好。其实刀枪不过是木条和扫帚把而已。你不停地擦了又擦,累得不行,可这些东西依然是老样子,没半点儿用处。我根本不信,凭我们这几个毛孩子,能抢得了一大群西班牙人和阿拉伯人?可我想见识见识骆驼和大象,所以第二天,也就是星期六,我加入了伏击。大家在树林里藏好,汤姆一声令下,我们冲出了林子,跑向山下。哪里有西班牙人和阿拉伯人的影儿?哪有骆驼和大象?眼前只有主日学校[8]组织的一次野餐,聚餐的都是初级班的小屁孩儿。我们把他们冲散了,把那些小孩赶进洼地。至于战利品嘛,我们只收获了一些炸面包和果酱。本·罗杰斯弄到一个破娃娃,乔·哈贝搞到了一本赞美诗集和一本教会发的小册子。不过他们的老师赶了过来,我们匆忙扔下东西,仓皇逃跑了。我失望地告诉汤姆·索亚我根本没见到钻石。他说是我的眼睛没看到而已,那里遍地都是钻石,还说那里有阿拉伯人还有大象之类的东西。我问,为什么我看不到呢,他说我无知,要是读过《堂吉诃德》[9]那本书,我就不会问这个愚蠢的问题了。他说一切都被施了魔法,那里确实有成百上千的士兵,还有大象和金银财宝等,不过我们的对手是汤姆所说的“魔法师”,他们把大队人马变成了主日学校的毛孩子,完全是为了捣乱。我说,那么,好吧,我们下一步要做的就是去对付魔法师。汤姆·索亚说我蠢得不可救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