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加深入研究宗教情感的原因,或者讨论宗教信仰长期持续的或然性,不是在这个探讨的范围之内。我们仅涉及回答那些由我们讨论宗教知识的可能性而引起的问题。我们所想证实之点是不能有任何宗教的超验真理。因为有神论者用以表达这样的“真理”的句子是没有字面意义的。
这个结论的有趣之处在于它与许多有神论者自己通常所说的相符合。因为我们常听人说上帝的性质是一件神秘的事情,它是超越于人的理解力的。但是说某种东西超越于人的理解力,就是说它是不能理解的。并且,不能理解的东西就不能有意义地被描述。我们又听人说,上帝不是理性的对象而是信仰的对象。这不过是承认上帝存在必须根据信仰才能领悟,因为上帝存在是不能被证明的。但是,这也可以是一个断定,即说上帝是纯粹神秘直觉的对象,因此,不能用可以被理性所理解的词来下定义。并且,我认为许多有神论者都会断定这一点。但是,如果一个人承认用可理解的词给上帝下定义是不可能的,那么他就是承认,一个句子既是有意义的,而又是涉及上帝的,这是不可能的。如果一个神秘主义者承认他所洞见的对象是不能被描述的某种东西,那么,他也必然承认当他描述这个东西的时候,他必然是在说没有意义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