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意识的深度之维在“实然”与“应然”之间创造了一种张力。这使得道德行为如箭在弦。每一种真正的道德行为都在寻求建立“应然”,因为执法者以为这是责无旁贷的:将理想——虽然在历史上从未实现过——在其更为本质的实在中作为生活的秩序。故而,基督徒相信在上帝的本性和意愿中爱的理想是真实的,纵使他知道在历史上根本没有实现过纯粹的爱的理想。正是出于这种真实性,基督徒感到了责任感的推动。康德试图从整个宗教结构中推知的那种道德责任感确实来自宗教本身。宗教生活的“推动”或是“促使”正是宗教生活张力的一部分。人试图了解,在历史上什么是他认为是最为真实的实在,即,生命的最终本质。
不同类型的宗教在伦理方面的成果最终由历史与超验之间的张力性质所决定。该性质可从以下两个因素来衡量:其一,超验方面实际超越历史每项价值与成就的程度,因此历史成就的相对价值不能成为道德自是的基础;其二,有机体中超验方面与历史方面关联的程度,因此上述张力不能剥夺其意义的历史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