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托斯静下心思索起来,就在他这么陷入沉思的当口,达德尼昂看见他的脸色变得很苍白;一般的酒徒醉到这个份上,通常都要瘫倒下来呼呼入睡。而阿托斯,他却没睡下,只是出声地做着梦。这种酒醉过后的梦游状态,看上去有点吓人。
“您当真要听?”他问道。
“请您说吧。”达德尼昂说。
“那就恭敬不如从命。我有位朋友,您听明白了吗,是我的一位朋友,不是我自己,”阿托斯顿了顿,露出一个苦涩的笑容,“他是我家乡,也就是贝里[6]的一位伯爵,他出身于丹多洛[7]和蒙莫朗西[8]那样显贵的世家,二十五岁时爱上了一个美若天仙的十六岁的姑娘。她那少女的纯真中,流露出一种充满激情的气质,一种不是女人,而是诗人的气质;她不是招人喜欢,而是叫人陶醉,让人销魂;她住在一个小镇上,她哥哥是那儿的本堂神甫。他们兄妹俩是从外地来的:谁也不知道他们从哪儿来;可是瞧见她长得这么美,她哥哥又那么虔诚,谁也想不着去问他们从哪儿来了;大家都觉着他们一准是好人家出身。我的朋友是当地的贵族领主,他原本是可以随意引诱或强占那个姑娘的,因为他是主子;有谁会来相帮两个外乡人、两个陌路人呢?可惜他是个正人君子,他娶了她为妻。他是个傻瓜,笨蛋,白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