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心里盘算着,从法国的这个角上回到红衣主教那儿,起码得花三天时间,加上靠岸停船的一天时间,就是四天;四天再加上九天,就白白浪费了十三天时间,这十三天里伦敦不定会发生多少重大的事情呢。她琢磨,红衣主教见到她回去肯定会发火,这样一来,他就会容易听信别人对她的指控,而听不进她对别人的举发。因此,她眼看着洛里昂和布雷斯特相继驶过,就不再到船长耳边去聒噪,船长呢,也乐得不去提醒她。于是米莱迪继续她的航程;就在布朗谢从朴次茅斯上船回法国的当天,主教大人的这位密使得意扬扬地随船驶进了这个港口。
这座港口城市热闹非凡:新近竣工的四艘巨船刚刚下海;拥挤的人群争相一睹白金汉公爵的风采,只见他站在防波堤上,身上那件缀满金线绦子的外衣,按例被金刚钻和宝石装点得光彩夺目,宽边帽上饰有一根白色翎毛,弯弯的一直垂到肩头,在他身边,是一群几乎跟他同样服饰鲜亮的幕僚。
这一天,是个让英国人记起还有个太阳的明媚而罕见的冬日。那轮太阳稍稍显得有些暗淡,但毕竟还是光灿灿地挂在天水相接的远方,火红的光带同时染红了天空和海水,最后那道金色的阳光辉映在城里的塔楼和古老的宅邸上,照得窗上的彩绘玻璃熠熠发亮,犹如一片火海的反光。米莱迪呼吸着接近陆地而变得更加清新、更加芳香的海上的空气,凝视着眼前的船舰和水兵,心想自己身负的使命正是摧毁这些军事设施,孤身——而且是孤身一个女子——与这支军队对阵,她默默地把自己比作犹太烈女子犹滴,当年犹滴潜入亚述人的军营,瞧见满山遍野的战车、军马、兵士、武器的时候,她大概也是在想,只消她做个手势,所有这一切顷刻间就会灰飞烟灭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