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尔逊根本没有去思考如何打下一球。
从罗宾逊换防过来的瞬间,他就已经知道自己该做什么,并且,他的举动会引起何种反应,在这种反应出现后如何应对以及自己应对将带来什么后果,全都在他的脑海中。
这很神奇。
在威尔逊的印象里,尼克斯时期的他并不具备这种走一步看五步的球场预见性。
在评论家的口中,这叫篮球智商。
难道威尔逊之前没有球商吗?
他可不这么认为。
从球员的角度来看,纽约时期的威尔逊球商并不低,但当时的他是名副其实的球队老二,在场上只需要做好自己事,就万事大吉。来到湖人后,纽约时期所做的那些事已经明显不够了,作为老大,在带动队友这块需要发挥出更大的影响力。
恰逢此时,路易推出“美丽篮球”,威尔逊深受其感,比赛意识直线提升。
以前他只知道要怎么做,现在他的思维已经来到了“要怎么推动XX发生”,以及“要如何避免XX发生”。
简单地说,他从“车”变成了“帅”。
此刻,他轻易破掉罗宾逊的换防,来到内线,奥拉朱旺定然会协防,而巴克利也会无人防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