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通历》在总的结构上,以自注贯穿全书,且申其编年之意。作者一方面略按朝代顺序记事,另一方面十分注意于朝代与朝代之间的衔接。这种衔接的形式是作者的自注。如:
——于两晋之际注曰:“右,自武帝受禅至愍帝遇弑,合五十二年,是为西晋。中宗元皇帝兴江东,是为东晋。”
——于东晋、刘宋之际注曰:“右,自元帝中兴至恭帝逊位于(刘)裕,凡十一帝、一百四年,是为东晋;通西晋共十八帝、合一百五十六年而禅于宋。”
——于南朝梁、陈之际注曰:“右,梁四主,五十六年,为陈所灭。”又:“右,后梁三主,凡三十三年。总按:‘后梁起于(梁)敬帝即位同年,至陈后主祯明元年国灭,入隋,封琮为莒国公也。’”
——于北魏、西魏之际按曰:“出帝与高欢有违言,乃西人关依宇文泰于长安,后遇鸩毒。泰乃立孝文孙南阳王宝炬为帝,称大统元年。”这里,作者还是强调了以西魏为正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