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司马彪《续汉书》候气之法:“于密室中以木为案,置十二律管,各如其方。实以葭灰①,复以缇縠sù②,气至则一律飞灰。”世皆疑其所置诸律,方不逾数尺,气至独本律应,何也?或谓“古人自有术”,或谓“短长至数,冥符造化”,或谓“支干方位,自相感召”,皆非也。盖彪说得其略耳,唯《隋书志》论之甚详。其法先治一室,令地极平,乃埋律管,皆使上齐,入地则有浅深。冬至阳气距地面九寸而止,唯黄钟一管达之,故黄钟为之应。正月阳气距地面八寸而止,自太蔟以上皆达,黄钟大吕先已虚,故唯太蔟一律飞灰。如人用针彻其经渠,则气随针而出矣。地有疏密,则不能无差忒③,故先以木案隔之,然后实土案上,令坚密均一。其上以水平其概,然后埋律。其下虽有疏密,为木案所节,其气自平,但在调其案上之土耳。
注释
①葭灰:葭莩烧成的灰,极细。葭莩,是嫩芦苇秆内壁的薄膜。②缇:橘红色。縠:有皱纹的纱。③差忒:误差。
译文
司马彪在《续汉书》中记载候气之法:“在密室中用木头制成案台,放置十二根律管,各在各自的方位。在其中填满葭灰,用橘红色的纱覆盖,节气到了则相应的一根律管中的葭灰飞出。”时人都很怀疑他所说的放置律管,方寸之间距离不过数尺长,节气到了唯独相应的律管有反应,为什么?有人说“古人自有其术法”,有人说“律管的短长设计精微,冥冥中与自然造化相应”,有人说“放置在对应支干的不同方位,自然有相互感召”,都不对。原因是司马彪的记载很简略,但《隋书志》中非常详细地探讨了这个问题。方法是其先准备一个房间,让地面非常平整,再把律管埋入地下,使上端都与地面齐平,埋在地下的部分则有深有浅。冬至时的阳气停止在地面以下九寸,只有黄钟管能够达到这个深度,于是黄钟对其有反应。正月时阳气停止在地面以下八寸,太蔟管长度以上的律管都能达到,黄钟大吕中的葭灰都已先飞空了,所以只有太蔟一律飞灰。如果人用针刺穿律管,阳气就会随着针孔出来。土地有疏有密,不能做到完全没有差别,所以先用木制案台隔开,然后在案台上填实土壤,使其疏密平均。土的上面参照水平面刮平,然后埋下律管。再往下的土壤虽然有疏有密,但被木案所截,其上的阳气自然就是平均的,只需要调平案台上的土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