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民间淫祠巫鬼祭祀
民间淫祠巫鬼祭祀属于原始的宗教信仰,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隋唐五代时期,虽然各种宗教都很兴旺发达,但民间淫祠巫鬼祭祀之风仍很盛行。
民间祭祀的各种淫祠巫鬼,既有在历史发展的长河中逐渐积淀下来的,也有根据现实生活需要而临时设置的,而各级统治者的利用和提倡,则对此风的盛行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民间祭祀杂神的历史源远流长,并在一定的区域和范围内形成传统。一般来说,经济文化越落后的地区,民间祭祀之风也越深厚。江南地区的开发晚于北方,隋唐五代时期,全国政治、经济、文化的重心仍然位于黄河流域,而在相对落后的江南地区,民间淫祠巫鬼祭祀之风也明显浓于北方。《隋书·地理志》记载:荆州风俗,“率敬鬼,尤重祠祀之事”;《通典·州郡典》说:扬州风俗,“尚鬼好祀”;而荆州“风俗略同扬州”。此外,像四川一带风俗也好淫祠巫鬼,皇甫冉《杂言迎神词》二首诗序称:“吴楚之俗与巴渝同风,日见歌舞祀者。”在人烟稀少的凉州也盛行淫祠祭祀,王维《凉州郊外游望》诗描写当地百姓赛田神的情景:“野老才三户,边村少四邻。婆娑依里社,箫鼓赛田神。洒酒浇刍狗,焚香拜木人。女巫纷屡舞,罗袜自生尘。”可见隋唐五代时期民间祭祀风俗的传统久远深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