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财政的紊乱
蒙古族统治中国,只知掠夺,不知理财,忽必烈开国时代,每年收支已亏短甚巨。至元二十九年,岁入二百九十七万八千三百五锭,支出三百六十三万八千五百四十三锭,不敷六十六万余锭。中期以后,税收比忽必烈时增二十余倍,包银增十余倍,但亏短更巨。海山至大二年,岁入钞四百万锭,实际运到京库钞二百八十万锭,支出四百二十万锭,应支未给钞一百余万锭,不敷约二百五十万锭。爱育黎拔力八达时,常年应支六百余万锭,又土木营缮费数百万锭,皇帝特赏三百余万锭,北边军饷六七百万锭,支出总数约一千数百万锭。图铁木耳天历二年,岁入金三百二十七锭、银一千一百六十九锭、钞九百二十九万七千八百锭、币帛四十万七千五百匹、丝八十八万四千四百五十斤、绵七万六百四十五斤、粮一千九十六万五十三石。岁入比中期更增,支出自然也继续扩大。
支出中最大耗费是赏赐、做佛事、创立衙门、滥支冒领、增卫士鹰坊(养鹰处)五项,赏赐与做佛事耗费尤大。赏赐例如硕德八剌一次赏诸王百官金五千两、银七十八万两、钞一百二十一万一千贯、币(布)五万七千三百六十四匹、帛四万九千三百二十二匹、木棉布九万二千六百七十二匹、布二万三千三百九十八匹、衣八百五十九件。忽必烈定制,每年例赐诸王贵族银、帛,称为岁赐。皇帝随意恩赏,称为特赏。从中统元年至亡国,支出数目,不可计算。做佛事例如忽必烈写金字佛经一藏,用赤金三千二百余两,爱育黎拔力八达延祐四年,宫内供佛用面四十三万九千五百斤、油七万九千斤、酥二万一千八百七十斤、蜜二万七千三百斤。写金字佛经一藏用赤金三千九百两。至元二十八年,全国佛寺四万二千三百十八所,僧尼二十一万三千一百四十八人,依二十五年拨水陆地一百五十顷养寺五所作例,佛寺占田至少在一百万顷以上(如白云宗掌教沈明仁强夺民田二万顷,其他寺院多占夺官私田地,不在赐田数内)。延祐以前,做佛事每天杀羊一万头。至元二十四年,五台山做佛事设三十三会。二十五年,大护国仁王寺做佛事,设五十四会。假如三天一会,两次佛事共杀羊二百六十万头,这样惊人的浪费,在佛事中只是最小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