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群体里的个人将他们共同享有的普遍特性积聚在一起,那么,这些特性带来的还是平庸,而不是如我们所说的那样,产生新的特点。这些全新的特点是怎么被创造出来的?这就是我们现在要研究的问题。
不同的原因能够对群体中独特的、孤立的个人占有的特点起到决定性的作用。首先,如果只从数量上去权衡和考虑的话,那么组成一个群体的个人也能够感受到一种不可抗拒的力量,它能够让他产生本能的欲望,当他只身一人的时候,他要迫使自己竭力限制这些欲望。他不大可能控制自己的情绪不去产生那些想法:群体都是匿名的,因此,也不必承担责任。那些总是控制个人的责任感会消失殆尽。
第二个原因是传染的现象,对群体的特点起着决定性作用,与此同时,还决定着它们的倾向。传染是一种现象,它很容易证明自己的存在,但是,想要解释它却很难。我们必须把它看作一种催眠方法,这样的方法我们会在稍后进行学习。在一个群体里面,每一种情感和行为都具有传染性,传染性的程度足以使个人愿意将他自身的利益奉献给群体利益。这是一种和他的天性截然相反的倾向,一个正常人很难具备这样的能力,除非他是一个群体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