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爷,”那个人道谢后叫道,“我口袋里有一件奇怪的东西,是我在离这儿两英里多的地方捡到的,我求老爷把它买下吧。我不敢随便拿给人看。不过既然您是个好心肠的老爷,对穷人这么慈悲,您不会因为我穷就怀疑我是个贼的。”说着,他掏出一个镶金边的小皮夹子,递到琼斯手中。
琼斯立刻把它打开,请读者猜猜他当时的感受吧。他看到第一页上写着“索菲娅·魏斯顿”,是她那端庄秀丽的字迹!一读到那名字,他马上就把皮夹子紧紧贴到嘴唇上。尽管旁边有人,他也禁不住欣喜若狂。但是,也许正因为欣喜若狂,他才把身边有人这一点给忘记了。
琼斯对着皮夹子一边吻一边自言自语,就好像他嘴里正嚼着一片烤得焦黄的上好奶油面包,又好像是一条书虫,要不就好像一个除了自己的手稿之外别无东西可吃的作家。就在这时,从皮夹子里忽然掉出一张纸来。帕特里奇拾起来交给琼斯。琼斯一看,原来是一张钞票。那正是魏斯顿先生在他女儿出逃的头天晚上给她的那张票子。即使是个犹太人,也会毫不犹豫地以一百英镑少五个先令的代价把它买下来的。